生命健康往往是群众最为重视的,如今一些与之相关的化学物质元素概念热度剧增。比如肽、硒元素。不少商家灵机一动,打起了这方面的主意,但商标注册成功的却凤毛麟角,这是为何?
1.肽
“肽一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商标评审部门认为:申请商标中的文字“肽”是一种有机化合物,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化妆品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指定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申请商标的注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之情形。鉴于商标评审遵循个案审理原则,申请人其它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的法定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
2.硒
“硒 π”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商标评审部门认为:申请商标中含有文字“硒”,“硒”是一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所指情形。
此时再谈到《注意!商标注册存在这两个雷区》这篇文章中的“王者荣耀真硒水”这个商标,被驳回的风险正是存在这个方面的原因。这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会触及“误认”的雷区之一了,望诸位经营者引以为戒。
编辑:刘碧兰
来源:深圳市明新知识产权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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