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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在商标注册中要慎用!
浏览次数:524  作者:深圳明新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2-22 11: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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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拓展销售市场,拉动消费者的消费欲望的增长许多商家想出购物节来举行相关活动,但是用来作为商标也存在着被商标局驳回的风险

月亮节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商标评审部门认为:申请商标月亮节为普通字体的纯文字组合商标,该文字容易使人联想到与月亮有关的传统节日,如中秋节、元宵节等,将其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故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与本案事实情况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编辑:刘碧兰

来源:深圳市明新知识产权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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