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马德里国际商标?
商标在国内提交注册申请后,如需再向其他多个国家提出注册申请,则只需向商标局提交一份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就可获得多个国家的商标注册。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包括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及其他有关的申请。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以中国为原属国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应当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所,或者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拥有中国国籍。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申请人,其商标已在商标局获得注册的,可以根据马德里协定申请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
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申请人,其商标已在商标局获得注册,或者已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可以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以中国为原属国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应当通过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申请办理。
以中国为原属国的,与马德里协定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放弃、注销,应当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申请办理;与马德里协定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转让、删减、变更、续展,可以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申请办理,也可以直接向国际局申请办理。
以中国为原属国的,与马德里议定书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变更、续展,可以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申请办理,也可以直接向国际局申请办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办理其他有关申请的,应当提交符合国际局和商标局要求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超出国内基础申请或者基础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 个 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委托书(签名)+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书;
★ 企 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委托书(盖公章)+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书;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流程
专业团队服务 » 提交申请 » 国际注册受理通知书 » 国际注册公告 » 国际注册证 » 缔约国商标主管部门审查 » 3个月公告期 » 核准注册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审查周期8-10个月,缔约国商标主管部门审查时间不一,依据各国实际情况而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 — 资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