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撤三?
商标获准注册后,如果连续3年没有使用也没有正当理由,则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49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撤三所需资料
★ 个 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委托书(签名);
★ 企 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委托书(盖公章);
商标撤三流程
业务咨询 » 查询商标使用情况 » 提交商标撤三申请 »《受理通知书》 » 《商标撤三申请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