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成语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容易踩雷的有这几方面:
1、随意篡改文字
在第15063832号“心满意竹Heart satisfying bamboo”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中,申请人认为商标附加有英文,与成语“心满意足”区别较大,不易误导公众对成语使用的认知,未造成不良影响。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后认为:申请商标中的“心满意竹”由成语“心满意足”变化而成,其中将“足”易为“竹”,在成语构成、读音等方面均相近,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的“浴巾”等常用商品上,易使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规范成语的认知产生误导,扰乱了规范成语的使用秩序,从而判定具有不良社会影响。
2、不规范的书写
成语中的某个汉字缺少笔画,或者自行造字都属于不规范书写汉字的情形。
然而这种情况还有两方面的例外。
1)毛笔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书法艺术作品、手写字等作为例外情形。所以毛笔字作为商标注册时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有不良影响。
2)图形化的文字
图形化的文字或者商标中文字的偏旁部首或笔画进行图形化设计,此类商标中的文字与规范文字的书写方式虽有所不同,但其偏旁部首的图形化设计并没有改变原汉字认知习惯的情况下,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于汉字的认知,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可以作为商标予以注册。
3、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如“灯红酒绿”,为形容寻欢作乐的腐化生活,“纸醉金迷”为形容叫人沉迷的奢侈糜烂的环境,“花天酒地”为形容沉湎于吃喝嫖赌的荒淫腐化生活。“酒池肉林”为古代传说,殷纣以酒为池,以肉为林,为长夜之饮,指荒淫腐化、极端奢侈的生活。
上述成语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均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及社会大众公知的行为守则,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4、在政治上会产生不良影响
有一些成语带有了政治色彩的要避免。比如“实事求是”,已经上升为一种政治语言。又如“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基础。
编辑:刘碧兰
来源:深圳市明新知识产权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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