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商标注册成功后便万事大吉、一劳永逸了,其实并非如此,在商标注册完成后,如果不正确使用后续商标,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也有可能被撤销,如商标的“撤三”。
近日,OPPO就面临着商标撤三的问题。具体如何,请看下文。
一、OPPO公司两商标被撤三
创办于2004年的OPPO公司的营业范围为终端产品、软件和互联网服务。通过在爱企查网站的查询,OPPO申请注册的商标数量超过5000,覆盖类别广泛。商标布局全面而完善。
然而近日OPPO公司的两个商标却面临着撤三的问题,分别为第12411010号“OPPO Find”商标和第14091859号“OPPO”商标。
2019年,欧柏医疗器材公司针对这两个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的请求,经审理,商标局对两商标作出了撤三的决定。
OPPO公司针对商标局的此项决定提出了撤销复审的请求。OPPO公司认为,复审商标与申请人所拥有的驰名商标“OPPO”完全相同,复审商标是防御商标,应当成为商标撤三的例外,即这属于商标法第49条中规定的“正当理由”。
但是,商标局并不认可OPPO公司提出的复审理由,同时认为OPPO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够证明OPPO公司实际使用了复审商标。最终决定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二、关于商标撤三
《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撤三可以对恶意占用商标资源的现象起到一定的解决作用,也是企业为自己注册商标扫除障碍的常用方法。OPPO公司被撤销的两个商标虽然不是其主要的经营类别,但为了防止侵权行为和攀附名誉行为的出现,企业有必要为自己注册防御商标。这个案子也说明了在使用商标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使用证据,当出现类似情形时,能够为自己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