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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茶“和”喜茶兄弟“商标类似吗?—“喜茶兄弟”商标无效宣告案
浏览次数:657  作者:深圳明新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9-19 11:59:53  分享到:

202042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审结了“喜茶兄弟”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无效宣告一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宣告无效裁定。


引证商标一:


 


引证商标二:



从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来看,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范围为“咖啡馆”,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服务范围为“茶馆”,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服务范围为“咖啡馆”。


从商标的组成来看,诉争商标“喜茶兄弟”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二“喜茶”的文字内容


综合以上两点,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诉争商标容易使消费者错认为“喜茶兄弟”为喜茶的系列商标,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裁定诉争商标无效。


原告不服该裁定,诉至法院。


法院的观点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观点相同,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违反2014年《商标法》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据此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编辑:郑楠滢

校对:刘碧兰
来源:深圳市明新知识产权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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